Thursday, September 22, 2011

前新加坡政治扣留者,促取消内安法令

下:默哈末依沙,Vincent Cheng,谢太宝,黄淑仪,张素兰。

废除内部安全法令,新加坡政

治犯讲话了

今天(921 日)看到,有16 名前新加坡政治扣留者发表的谈话,要求新加坡政府废除内部安全法令。这16 个人包括前社会主义阵线的领导人林福寿医生,傅树楷医生,赛查哈利,李思东等

他们发表的声明中,表示欢迎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宣布将废除国内治安法令和紧急法令。这个改变是为了实现一个现代的,成熟的可以运作的民主。同时保证公共秩序和公民权利,维持种族的和谐。

声明说,我们希望马首相将会实现他对人民的承诺。新加坡的内安法律,是继承于马来西亚它存在已经有了半个世纪。最先是英国人在1948 年为了镇压反英殖民地政府颁布了紧急法令和维护公共秩序的法律。1963 年新加坡加入马来西亚,于是,内安法令成为新加坡法律的部分。

新加坡内政部通过海峡时报的声明说(9 17 日)新加坡的内安法令,只可扣留一个人30 天,过后就必须发出正式的扣留令或限制拘留令。否则必须无条件释放。但是马来西亚是可以扣留60 天。

林福寿等人指出,这样的比较完全没有相关。新加坡政府对政敌可以长期扣留不必任何审讯。比如:谢太宝被关了26年,林福寿20 年,李思东18年,赛查哈利和傅树楷被监禁17 年。。。。。。(笔者认为,可能是新加坡的世界第一,残忍至极,大概只有蒋介石可以比)

1991 年,当时的副总理李显龙说,如果马来西亚废除内安法律,那么新加坡也会考虑废除内安法令。现在马来西亚已经宣布将废除内安法令,新加坡政府是否会实践1991 年所作的诺言?

声明指出,目前新加坡已经有了多项对付恐怖活动的法律。比如防范罪犯法令,煽动法令,腐蚀性和爆破物质,攻击性武器法令,破坏行为法令,反恐法令。政府是否实现诺言配合人民的愿望实现一个成熟的民主制度的运作?无限期关禁一个人是违反公民权利的同时也破坏了我们的司法制度。

16个署名发表声明的前政治扣留者: 林福寿医生,傅树楷医生,李思东,赛查哈利,卢妙萍,庄明湖,陈辛,卓清枝,许庚犹,钟金全,张素兰,叶汉源,陈志成,刘月玲,黄淑仪,陈凤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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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政敌以及对马共的问题,新加坡显得心胸狭隘,也可能对自己人民行动党的政权稳定缺少信心所致。

最明显的列子是,1989 年,当马来西亚政府和马共签署了合艾的和解协定,至少整四百名前武装马共分子(包括原本在外国的马共人员),获得准许回来马来西亚居住,享受和普通公民一样的权利和自由生活,加上原本在半岛境内的马共武装人员,如属于前马共第五,第六,十四突击队的成员,加上被内安法律拘留的地下分子总共大概有两千人。这些前马共成员全部可以在马来西亚居住和生活。可是新加坡籍的马共成员,总数不到30个人,却一个也不准许回去新加坡。人民行动党害怕什么?新加坡不是一个最成功的政府吗?这些人全部都已经六十,七十以上了。对这几个年老的马共怕到这个样子。我听一个小道消息说,合艾协定签署之后,新加坡曾经告诉方壮壁,你要回可以回去,方问:别的人怎样?“只可以你一个人回去,别的人一个也不可以回”哈,世界上有这样的事情吗?不是把方壮壁当做世界第一大傻瓜?